云浮市关于明确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事项的通知

广东会计
2024-06-21

会计继续教育 (1).jpg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2024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需科目学习有关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

2024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一)专业通识知识。必修课,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通识知识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二)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等八个科目。

(三)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等内容。

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方式。云浮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方式为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方式。云浮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等多种方式完成(具体内容及学分折算标准详见附件2)。如选择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一学习资源一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附件3)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

四、管理原则

(一)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过服务平台办理,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事项,确保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附件:1.2024年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2.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

      3.云浮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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