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范集泓等9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广东会计
2024-10-16

同意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jpg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范集泓等9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范集泓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梁晓燕

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简志梅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张贵源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梁志标

诚赢(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李金生

广州华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高锦龙

广东省中执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张丽敏

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

朱梅

广东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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