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提问:
非深户在深圳工作,会计继续教育应该在深圳还是户籍地完成?
深圳会计: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继续教育按“工作属地”原则执行,非深户但长期在深圳工作的会计人员需在深圳完成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包括:通过“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可选择深圳本地培训机构或单位组织的培训。异地取得的学分需经深圳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否则可能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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