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群需要参加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复:广东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2、什么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答复:即取得全国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3、哪些人算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答复: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4、具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复:只具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现已停考)的人员,即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也没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参加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