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颜文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颜文
广东金铭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胡小强
广东旸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张燕
广东恒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