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苏志浩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苏志浩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陈孙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3 | 刘丁华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横琴分所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