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我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的发放对象为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未通过评审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不再退回。
二、我市评审通过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省佛山市财政局会计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13楼)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联系电话:0757-83381225。
三、评审通过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交回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逾期未领取的,将统一作销毁处理。
佛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