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董加丽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董加丽 | 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郑慧琪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3 | 廖崇康 | 广东金铭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 | 李君 | 广州业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葛军慧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横琴分所 |
6 | 常英 | 东莞市万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7 | 陈泳芬 | 揭阳德贤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