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高楚晴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广东会计
2026-03-18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高楚晴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高楚晴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黎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杨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赵惠红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胡勇玲

广东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姚武

湛江亿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陈立

广东誉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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