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万琼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陈万琼 |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马丹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3 | 梁纪睿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4 | 周萍 | 广州市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