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魏俊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魏俊 | 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郑钰娟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3 | 杨晓玲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4 | 卢志凌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5 | 陈宇文 | 梅州同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