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李紫珊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李紫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彭佼蓉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陈弟华
广州金账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