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潘建平等3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广东会计
2026-08-05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潘建平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潘建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2

梁子尚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陈旺

鼎合(珠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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