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邹秀娟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邹秀娟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2
朱林健
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张红梅
广东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2月17日